yppsilence2010-01-14 19:58:11
我先生是公民,我去年10月份毕业,12月结婚。我现在是OPT,正在找工作。
1:我的last name 要改成我先生的,那么表格上的“曾用名字”我是不是都得填上我以前的名字?
2:我在Rhode Island住,我查了USCIC local office for Rhode Island,发现一个在:1543 Atwood Ave,Johnston,RI02919. 我可以把所有表格交到这个地方吗?记得一篇文章说到在波士顿住,可以直接递交表格到波士顿移民局。
3:I-131 表格,"expected length of trip",我将在五月低回国,待上16天。那么应该是填16天,还是长一些呢?
因为听说有人填一个人,移民局就给了刚好一个月,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我机票上是16天回来,但如果有事发生,也许会延长几天。
4:I-485 表格,“Part 1,Address C/O”,我把自己住的地址又填了一遍,有必要吗?
我现在是OPT,part 1,Current USCIS Status,我填的是“student",“expires on” 一栏应该是OPT的终止日期吗?
Part 2 应该选a吗? 我想同时递交I-130,G-325,I-864,I-693,I-485和其他表格。
Part 3,“consulate where Visa was Issued”,我上次签证在北京,是不是填“Beijing/China"就行了?
5:I-130 表格,第一页最下面一栏,应该选“initial Receipt”?我这是第一次申请绿卡。
C部分的22项,应该填什么呢?是USCIC local office for Rhode Island?
6:我听说I-485 包括了回美证和工卡,那么我要不要额外递交I-131和I-765 呢?
7:如果把所有表格一起递交,写一张支票就可以吗?要多少钱?能去USCIC local office for Rhode Island递交吗?或者必须邮寄呢?那么邮寄到哪里呢?
多谢帮忙。
pjiang2010-01-14 2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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