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上次的回复。我现在正在递婚姻绿卡APPLICATION。有2个问题:
1. 我在OAKLAND的金山服务社用国内的户口簿影印件做了出生公证(也就是把户口簿翻译成英文,再加个公章)。我递APPLICATION时,要把中文户口簿影印件一起寄去移民局吗?因为影印件较模糊,怕移民局要补材料再要一份清楚的,从而耽误时间。请有经验的姐妹帮忙回答一下。
2. 我老公去年年中失业,现在正在领失业救济金,去年的W2表有4万多,但今年的收入(失业救济金)应该有2万2,已超过经济担保人的收入标准。我用他做经济担保人,有问题吗?
小妹在这里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