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jiang老师的《闲话 AP (I-131) 和 EAD (I-765)》中,关于EAD申请材料清单提到过“新版的 I-765 有下列变动:交费的 EAD 不再需要 I-485 收据, I-485 的 EAD 不再需要 I-94 了。”
我就属于这样的情况,在申请时没有交485 receipt,EAD卡发下来后发现有效期出错,随后寄回卡给USCIS要求改正,结果他们说我没交485 receipt, 所以是我的过错,如果我没有证据证明不交485 receipt是移民局的规定的话就得补$340。可否请Pjiang老师或其他知情者提供这个“交费的 EAD 不再需要 I-485 收据”的官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