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我的情况有些复杂,2009年10月底发现自己怀孕了,虽然当时已经订婚,但还没有申请未婚妻签证。于是我试着在11月初申请了B2签证,因为我以前访问美国的记录良好,所以我没有费什么劲就拿到了B2.今年1月份来到了美国,2月份和老公(美国公民)结婚了。打算下个月申请AOS,拿绿卡。
我的问题是;
如果移民局问我当初入境时是不是就打算结婚,我该说是还是不是?如果照实说,我当时的打算确实是在美国尽快结婚,然后离境回中国生孩子(因为我在中国有医保和家人照顾)。但是来了美国之后,反复考虑之后还是在美国生孩子。因此到现在才开始申请AOS.你们觉得我这个说法移民官会相信吗?会不会认为我当初入境就是欺诈,从而拒绝我的申请?
文学城的高人很多,恳请各位有过相关经历的朋友给我指点一二,万分感激!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