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侠,老公公司于五月底为他递交H1延期,但老公为省公司的开支,没有同时递交我的H4延期申请而是之后我们自己出钱申请。但他咨询了公司的律师,被告知我的H4申请可以在他的H1收据获得后就开始。我们按照律师所说,于六月中递交了我的申请,申请中我们写了一封信,信中表明我的H4是基于老公处于pending状态的H1的case,并提供了他的receipt number.但我刚收到USCIS的补件的信,信里要我提供老公H1 approval notice的复印件。不知我打电话告诉USCIS老公的receipt number就可以,还是需要再写一封信或者重新申请。如果重新申请,是否必须等到老公获得H1 approval notice之后。谢谢大侠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