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正办J1 waive, 正将材料寄到国内,同时这边也是刚刚(9月23号)拿到我导师的
support letter, (信中他说 我们的项目延长了,支持我转H1b,,,,etc,,,).
现在的问题是: 我在9月30号由于一个非常意外的原因被导师抄了鱿鱼, 不过我的一个在公司的朋友说他可以给我一个support letter. 所以我想问: 寄给中国领事官的那个所谓"美方的正式聘书" 是用原来导师写的support letter 呢? 还是用我朋友2-3星期后要给我的support letter? 因为我担心如果用前者,万一中领馆给我的导师联系(信有电话,地址)不就露馅了吗?一般回联系吗?
麻烦帮帮忙, 我在国内刚交完15000的培养费, 。 另外,我的身份不用担心,一个律师正在帮我转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