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努力,終于找到工作。公司A已經給我辦了簽證,從H4轉道H1-B。
6月30號,拿到的receipt notice,7月13號,H1-B approval notice 下來了。我還沒有去上班,所以H1-B的approval notice 還不在我的手上,好像是進公司第一天才會給我。
但是我的dream company 公司B在七月20號給我了offer.之前一直在等公司B的決定,我答應公司A時,還沒有和公司B開始面試。現在B公司要給我辦簽證,我要告訴他們公司A的H1-B嗎?如果不告訴,還按照H4轉H1-B來申請,會不會被拒絕呢?
如果告訴公司B,我實際已經答應了公司A的offer,會不會有不好的影響?但是我實在是很喜歡B公司,實在不願意放棄。
請幫幫我,看我需要怎麽做,才能將這個事情做好。
我要先去A公司上班,然後在很短的時間内辭職嗎?
謝謝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