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准备申请H-1b转换雇主,但是我与前任雇主的雇佣关系已经结束大约2周左右,新的H-1b申请(PP)已经准备好,即将寄出。我现在485 pending,AP也valid。我想知道我在寄出H-1b申请后是否可以离境,然后使用AP回来?如果这样做,对我的H-1b申请有什么影响,是否会加大H-1b需要境外激活的几率?如果可以离境,我应该在材料寄出后就离境,还是等到USCIS收到后再走,或者等到收到Receipt of Notice之后走比较安全?我仔细读过皮匠博客里的相关大作,但我的case中因为有gap,所以比较担心。多谢皮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