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十分纠结,请教各位有经验的朋友。
我们结婚已经四年,老公上个月入籍,现在准备为我办婚姻绿卡。我们是学生,租房住。因为老搬家,所以老公和我的一些重要文件,比如保税和驾照,银行信息,都通过一个可以一直使用,且我们以前住过的地址。
问题就出在这里,老公的N400上对于过去五年的地址只写了这一个地址;但申请我办绿卡的话,确发现很多婚姻证据,比如两人联名的房租都在我们当下居住的这个临时地址上,我担心,填我的表格的时候如果按照这四年我们两次搬家的实际迁徙地址填写,老公的公民资料会被判定为假资料,公民资格被取消。当然,我们可以解释这个永久地址的缘故,原房东也可以给我们写证明信,但我不知道这样可靠否,是否会影响老公?
不想影响老公,很紧张,请赐教!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