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未婚妻于6月10日持K1签证进入美国,她的七岁的女儿持K2同时到美国。6月25日我们结婚。8月26日寄出我的妻子和女儿的485申请。妻子的材料(附1010美元支票)和女儿的材料(附680美元支票)分别装在两个文件袋里然后装在同一个邮局的大信封里寄出。今天收到了移民局的邮件。妻子的材料没有问题,收到了收据。但女儿的材料退了回来。原因是金额不对,要求930美元。但移民局的网站上明明规定14岁一下的孩子和至少一个家长一起申请时的费用是600美元啊。请问这是不是移民局错了?我应该怎样回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