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f2010-09-19 09:34:08

本人是美国公民,前妻是从国内办过来的,她因此获得绿卡,后因感情不合已离婚。

我想请问,象我这样曾为前妻申请过绿卡,如果再婚,还能为我将来的老婆申请K类签证来美吗?

因为听说,在为前妻申请绿卡后二、三年内是不能以相同的理由再次申请他人,是这样吗?

多谢回复!

8632112010-09-19 15:40:48
回复:请教:公民离婚后再次为配偶申请K类签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