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谢8老师上次的指教.
我的情况是公民替母亲申请绿卡.
填I-864时需要填现在职业. 我刚于上个月转CORP to CORP 合同工,属于单人LLC还是会填SCHEDULE C.所以我觉得应按"Self Employeed" 填, 对吗?
以前都是干Employee (W-2 based).去年的税表反映不了现在的情况,但是我的合同明年3月到期,我是否应该附带上合同?
上次您说我自己SPONGSOR应该只写我的收入,但是我的税表是JOINT RETURN, 所以IRS寄给我3年的TRANSCRIPT只标明我和太太的总收入.我是否还是应该附上我的W-2来证明我填的数据的来源?
还有一个VISA Bulletin 的问题,我好象没有找到替公民父母办绿卡的排期类别.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