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I-130去年批了,现在用TD签证在美国住,想问一下,我是否应该通知移民局,改成现在的美国地址,还是继续用加拿大的地址(现在没人在加拿大了)?如果改成美国地址,移民局会不会找我的麻烦?例如说,a change in your personal situation which may affect your entitlement to an immigrant visa?
谢谢老师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