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是在校学生,用CPT 给一家公司每周工作20小时,I-20上CPT注明一直到12月份。公司想让我从2011年1月1号起full-time工作,并sponsor了H1B。 由于和律师沟通出了点问题,批下来的H1B从今年11月就开始了。我还是full-time学生,学期结束前没有时间full-time工作,而且把公司11月12月的工作安排也会被打乱。但如果老板从11月开始不付给我H1B申请时写的工资的话,是不是就违反了相关规定?我有没有办法11月和12月还是part-time, 从明年1月起再full-time?或者干脆11月和12月叫老板先别付我工资?
我不知道怎么办,请各位老师指点一下,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