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版上看到很多主申请人自己EB3转EB2,然后priority date re-link 的例子。我们由于情况有些不同,所以想请教一下各位大侠。
老婆的公司在06年递了perm(priority date April 2006), 数月后递了I-140 (EB3),于06年11月获批。在07年夏天大放水时,公司帮老婆及配偶递了485。现两人都是AOS.
现老公马上要Ph.D.毕业,并已找到工作。老公的公司答应办EB2. 我们的问题是,当老公的140批下后,他可否用老婆的EB3 priority date 申请 485?
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