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 request for evidence 中有两项内容:
我只讲第一点,另外一点是要求最近几个月的薪水单,这个没有问题.
第一点是:USCIS要求我雇主解释,为什么三年前为我申请H1B时对USCIS说是我将在加州的公司内部工作,而事实却是在纽约工作(我的报税单透露了这一点).
由于我的公司很小,内部无事可做,就外派我到外地的别的公司工作.
这确实问到点子上了,实话实说估计不行.
在这里求各位给出出注意,如何回复USCIS可以避免I-140被拒.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