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妇是2008年3月拿到绿卡的,2个孩子都是美国出生的美国公民。
最近公司(总公司在瑞士)有意向派我回亚洲,任期暂时不太明确,可能4/5年,我们夫妇有意向在绿卡5年时(2013年)申请美国公民,跟据初步在网络上的查询,我们的认识是
1)如果基本要求是保持绿卡,我们可以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最多两年上限,而且不能续签,而且会导致5年绿卡的计算时间延后。
2)我们可以每六个月回美国一次,但是这样对孩子(还很小)太奔破,而且,每次逗留最多一个星期左右。不知道移民局到时候,能不能跟据这个情况批准护照。
3)我还没有和美国公司细谈这个问题,不知道能不能这个委任以美国公司的名义出具一个信函,表象上是美国公司的派任,虽然这个是虽然是瑞士全球总部的任命。
在此,另想请问一下各位大侠
1)有没有别的办法保持绿卡,能够在2013年申请美国护照?
2)有没有办法 可以提前申请美国护照?预计赴任亚洲的时候,正好是拿到绿卡3年...
其他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望不吝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