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提到:
“
如果还没有提交 I-485 就更换雇主,你需要重新开始 PERM 和 I-140. 批准了的 I-140 的排期,可以保持。
”
这里说的排期,是不是就是绿卡申请的 priority date,也就是 file PERM 的日期?
另外,这种情况下换工作,有没有“same or similar 的职位”的要求?
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