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我现在是H1B,因为现在的工作太痛苦郁闷,所以想先辞职转成H4,再找工作转新的H1B。我在网上也做过一些research,但还是希望这里的高手指教一下:
1. H1B转H4再转H1B,新的H1B是不再占用每年quota的,所以可以随时开始,对吗?
2. 从H1B转H4的时候要file一张change of status的form I-539,辞职最好是收到receipt notice (not the approval notice)之后;从收到receipt notice到最后收到change of status approval notice中间这段时间,legal status是”change of status pending status” ,这段pending的时间仍然抵减H1B六年的时间?
3. 最关键的问题:如果在pending status期间,我找到新的工作,新雇主在重新file H1B petition的时候会有什么practical的问题吗?是要再file一个什么form去withdraw之前的I-539吗?这样会confuse USCIS导致新的H1B不被批准吗?或者USCIS手里同时有两个case,一个是之前file的change of status I-539,一个是新的H1B petition,他们会不会弄乱了?
很多recruiter都建议H1B的人不要这么折腾,要等新的H1B petition file上去了再辞职,但我实在不想再在现在的公司呆着了,快被累死了。恳请有经验的童鞋指点一下,非常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