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在一家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作研究,身份为H1-B, job title 是 Research Scientist。 去年末自己提交的Eb-1a I-140 获批,今年初提交了I-185和EAD,目前都处于Initial Review 状态。现在有一个大制药公司的offer, job title是scientist,公司希望我尽快去(挺急的),我也希望能去该公司。工作单位的性质与现在的单位完全不同,但工作性质相同,都是从事研究工作。请问,我因该等485 批准后再考虑换工作,还是一旦EAD批准就可以去该公司。如果用EAD,485ref有没有问题 (这是最关键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