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863211老师和其他各位老师:
我的基本情况是: 我持K1未婚妻签证入境,结婚后他打了我2次,第二次打我是在我们结婚后8个月,当时手被打的有块淤血,右胳膊给打肿了,the musle was twisted,我没犯任何错,他打我的理由就是我跟他说话时没看着他的眼睛。我当时没敢报警,被打之后看过2次医生,第二次看医生时,医生帮我打了shelter的电话,然后我就去shelter了,我现在在shelter待了2个月了。到了shelter 后,shelter 帮我申请并拿到了保护令( an order for protection),然后帮我报了警,有了 police report,(警察要逮捕他,但我说那不是我的意愿,我不希望任何人因为家庭暴力而进监狱,最后他们尊重我的意愿没有criminal charge him)。在shelter里他们帮我找legal aid,可以给免费的律师。离婚正在申请中,希望能尽快结束,申请10绿的程序还没开始,我的申请10绿是基于受虐,律师说我现在具备最重要的三样( medical report, police report, an order for protection), 我现在的问题是:
之前shelter给我一个legal aid的电话,但他们给我安排那个人不是真正的attorney,是paralegal.但因为我一直忙于离婚,还没开始办这个。
上周,immigrant law centre 给我一个volunteer 移民律师,她是 licensed attorney,不是助理之类的,她给我打了一次电话,感觉比较有经验。但有一点是她说,如果将来我离开这个州,从我离开那天起她就不能继续代理我了。
我还没开始办转10绿这个事情,现在打算开始办了,但不知道该用哪个好,也不知道paralegal跟attorney的水平差多少还是没什么大的区别,这2个人都说我的受虐转10绿这个不基于离婚,我可以现在就提交申请,不必非等到离婚后,我现在比较犹豫不知道用哪个好,因为等我离婚后,提交10绿申请后,打完指纹就会离开这个州,因为我不想待在这里,怕我丈夫找我再伤害我,i have to stay away from him。 我想用那个attorney, 虽然她说我搬走后她就不能继续代理我,但我想最重要的部分还是提交申请时的所有paperwork和证据,提交完申请,剩下的基本就是等了,中间程序也没什么,也就是最后一个面试,也不一定非要有律师。 那个paralegal感觉比较细心,但我感觉他好像没那个attorney有经验。那个attorney说整个程序从提交申请到拿到大概需要10个月左右。
请问863211老师,我该用哪个呢,是用那个attorney还是paralegal呢?我自己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拿不定主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