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底移民局收到我们的spouse sponsored immigration,目前pending状态,申请时填的是我先生(公民)的地址,3个月后他要搬到我这来,想请问一下如何更改地址比较好
1. 像我们这种情况,何时递上改变地址的申请比较好?不太清楚待他3个月搬过来后再递 会不会我们的申请已经分类到local center,而导致申请退回而延误
2. 我当时填的是我先生的地址,也就是说我也要递交改变地址的申请。网上查了一下,是否要同时在网上递交AR-11 ONLINE 然后再邮寄 AR-11?
十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