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关于使用AP和h1b的身份问题,请大家不吝赐教:
背景:
LD和我都有h1b (在美从f1转的,所以passport上并无stamp),我已经递了485,现在已有AP和EAD。
LD的h1b比较晚,140已批,但还没有递485,正在办理h1b的extension. 我们都已经用过AP,现在i94上显示的是AOS。
问题:
这次回国,LD打算继续用AP,但是因为h1b extension还未批下来,有人说这样会有问题,原因是移民局有所谓的"last action rule",如果h1b extension批下来前离开美国,然后在离境期间被批准,回美国的时候h1b extension就会被void掉,h1b的身份就会自动丧失,请问这是真的吗?难道用AP也有问题?
另外就是,如果LD的h1b extension在离境期间被批准,我们让人把有关文件快递给我们,然后我们就可以拿这个和AP入关,这样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