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这么多年,最后还是通过WOM诉讼,拿到绿卡。WOM诉讼让移民局承认,把我的CASE搞丢了,整个重做了一遍。
我做CONSULTING,一直在NJ的CLIENT SITE工作。拿到绿卡后,工作的地上也还是应该在NJ的CLIENT SITE。劳工卡申请里的工作地点是HOUSTON, TX,这个地点本来应该是在NJ,当时申请的时候我也没注意到。现在如果我还在NJ工作,会有问题吗?
我有一个NIW的140,还有一个PERM的140,都是EB2。从绿卡的CATEGORY(E26)上能看出我的485到底是连着哪一个140来批的?如果要是连着NIW,就没有以上的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