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希望你能出些主意。
我是2002年2月申请的(BUFFALO),2002年7月第一封信,2003年6月第二封信,当月体检,指纹,2003年底和我同期申请的都拿到了VISA,我发传真问,被高知背景调查。现在没有任何消息,体检早就过期,当地的议员也找了,CAIPS也做了,没用,马上就三年了。现在人还在加拿大。感觉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我2003年11月底发传真问,因为那时我的指纹刚做好,然后12月初就告诉背景调查了。我从CAIPS上看不出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背景调查的。第二封信确实收到了那张表,还有我和多伦多当地议员的秘书谈了,他说象我这样的例子见多了,但是没有人的背景调查超过1年。另外我在这里是博士后,听说911后,加拿大政府不愿意要博士后,愿意要学生了。还有我已经在这里每年给加政府交了很多税。根据中加协议19条,博士后和学生本不用上税,但是自从我提交了移民申请,“你来加拿大的目的就变了”,所以我已经比别的博士后多上了三年的税,一年有6000多。我很惊讶加拿大的税务部门工作效率极高(相比其他部门),我交了移民没多久他们就给我去信问我的状态,没等我回信(一个月内),欠税的帐单就来了。说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我欠税了多少钱,还要交利息和罚款,原因是没有回复他们的信。总之是和你要钱,那叫快呀!我现在觉得他们就是要脱死这群博士后,因为你又要给他们上税,又不能享受移民可以享受的一切待遇,比如上英语班,申请政府奖学金,减学费等。加政府抓住了我们的心理,想脱死我们,另从我们身上赚税。我身边2002年一批申请的博士后,没有一个批的。学生全批了,包括面试的。
请懂加拿大移民法的人,给出出主意,为什么交了税(尽了义务),却享受不到权利。到什么部门可以投诉,太不公平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