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在办离婚, 可能会在2-3个有内搬离现在的住址, 那我在给妈妈的绿卡申请表上可不可以填写我朋友的住址作为我妈妈的居住地和收件地址, 如果可以, 那这个地址又跟我税表上的地址不一样, 请问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