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儿子(29岁)2008年与大陆女孩在中国结婚,之后以绿卡身份为其配偶移民,130于2009年3月获准,2010年10月CASE由NVC转到广州领事馆,2011年8月10日通知面谈,可是面谈的结果以‘…与申请人关系不是真实的’理由被拒了,并云案件将退回CIS…。朋友的儿子的婚姻是真真实实的!另外,我朋友的儿子于今年7月初入籍成美国公民,并在广州领事馆通知其配偶面试前,将他的公民纸分别寄去NVC和广州领事馆,请求转换申请类别。
请教各位大师:这样的情况下,我朋友的儿子应该怎么办?有办法申诉吗?他可以不可以以美国公民身份同广州领事馆或NVC联系要求给予recons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