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8老师,皮老师,各位有经验的朋友:老人B2签证过期前半个月再次入境还给6个月停留期吗?
1, 我妈妈的B1/B2 visa上信息:Expiration date: 2011年10月24日; Entries: M
这个应该解释为在2011年10月24日前可以多次进入美国, 对吗?第2次进美国还用准备什麽,或者用再去美国驻中国大使馆吗?
2, 她在2010年年底来美国呆了5个月后回去(当时给的6个月停留期),现在准备10月6日再来。看到这里有人的经验说,再次入境可能只给几天的停留期(10月6日到签证过期日10月24日,大约半个月);但也有人给了3个月或6个月。请问哪个可能性大点?
我们想让她给签证官解释明年冬天是孩子的结婚纪念日,她希望和我们一起庆祝。这个有帮助吗?
3, 如果真的只给她2个星期停留期有办法补救吗?
· 有人建议立刻回去找当时海关给她签证的签证官说情,但我们只能在安检门外接她,也进不去。这个可行吗?
· 还有人建议尽快去加拿大再签一次。请问加拿大给的比这边松吗,这样肯定能再拿到6个月吗?
她的签证记录良好:之前来过几次美国,每次都是一次入境、按时返回。还有过申请了签证但最终没来的。
要是各位专家都认为这次再拿到6 个月比较难,我还是不要让她来折腾一趟了。好不容易能写一次中文,问的多了点。千恩万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