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OPT 直到HIB 一直在A公司工作,现在是第四个年头。现在公司开始帮我申请绿卡,职位只能是EB3.因为律师说我的工作经验是在A公司获得的,所以A公司不能直接帮我申请绿卡,所以现在使用B公司为我申请绿卡。已于八月底帮我FILED 了The request for prevailing wage, It's still under proces.我的问题是:
1.我不在B公司工作,B公司能帮我申请绿卡吗?
2.按现在的时间进度,我的H1B到期(2014年9月)时,140可能批得下来吗?
3. 我的H1B在A公司,第六年时,如果B公司的I-140批了,我如何去延我的H1B呢?是不是在到期前要TRANSFER A公司的H1B 到B公司去?
4.我有亲属在美国,他们也可以帮我办亲属移民(兄妹),目前的我的情况是办EB3好还是F4好?他们分别要等多少年?
5.如果我离开美国直到EB3批准后再来美行吗?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