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心感谢各位老师的帮助,终于成功的申请了AP&EAD,从中国办完婚礼回来了。在中国期间,接到移民局的来信,估计看我们结婚时间短,说要补材料证明婚姻的真诚性。他说要什么共同的财产证明,这两天刚回来,我们赶紧办共同账户,房产,车子什么的。请老师给点提示,还需要注意点什么?
从我们结婚到移民局要求补材料的due正好是半年时间。我想问我们的这些材料都是在他要补交之后才办的,这样会对审批有什么影响吗?还需要注意点什么呢?
谢谢8老师和皮老师等各位的热心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