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pjiang大师,我们一直在关注这个论坛并且获得了很多的知识。想请问您以下问题:
我LD的PD是在2008年10月底,如果排期在将来的两个月内会如11,12月份那样前进,有可能我们的排期在明年2月份会到。(just cross our fingers and wish this become true in the coming feburary:)。
我LD的单位说如果要帮我一起递交485申请,他们雇佣的律师会收好几千美刀。不知道这个费用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们可否自己交485?如果是自己交,估计我LD的律师对于我的神情就不会过问了,将来的后续手续我们自己可以handle吗?
还有我自己的雇主也帮我办了EB2申请,不过我的PD是在2011年的2月底。如果我LD的排期到了,不知道我可不可以通过我的公司去递交我自己的485申请?
我该如何做会使我的485申请更有效?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
Happy Thanksgi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