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B-2旅游签证到美后,在有效逗留期间,比如3个月内和美国公民结婚,然后我老公给我申请绿卡,
请问,如果申请被批准了,我是否要去广州面签,还是不需要去广州在美国就可以了。
如果我是在有效逗留期之外结婚,还可以申请绿卡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