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八老师和拖拉机手朋友,
您们好,非常感谢您们在我的上一贴中(http://bbs.wenxuecity.com/immigration/549785.html)所作的大量工作。
近一段时间,我认真地阅读了“移民论坛”中关于递交I-485的许多文章,尤其拜读了八老师和皮匠老师的精彩文章,您们的好多文章我早已经收藏在我的电脑中,真是受益匪浅,非常感谢文学城提供这样一个好平台同时也深深敬佩着八老师、皮匠老师以及像拖拉机手等朋友默默的耕耘、无私的奉献,我想有大量的中国人在移民、签证等过程中迫切需求真实、可靠的信息以解燃眉之急,您们的无私工作真真切切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情,我被您们的奉献所深深感动,我仅代表我个人表示我崇高的敬意和深深的感谢!好人一生平安!
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SPA)参照(http://www.qpeis.com/qpeis.asp?type=3&id=636&class_id=707&curpage=)
一般情况下,受益人的年龄将冻结在签证配额排到的那个月的第一天,再减去向移民局申请至申请批准的时间。针对我的情况,关键点是“向移民局申请至申请批准的天数”应该如何计算?
我的理解是:我递劳工卡和别人递NIW中的I-140都是我们要求移民的开始,也是移民局要求我们申请移民的第一步,既然移民局已经“公平的” 把递劳工卡的时间定义为Priority date,移民局也应该“公平的”把“向移民局申请至申请批准的天数”从Priority date开始计算。
我觉得此案件意义重大,尤其对那些子女年龄接近21岁的申请人,热烈欢迎各位老师献计献策,在此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