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出生在中国,现有加拿大国籍。
我的第一个H-1B已于9月18日到期,延长申请于8月18日递交,不知何故至今未得批复。公司律师说等4~5月也正常。
2012年1月1日可递I-485。我的问题是:
1. 我们是否算合法居留,有资格申请I-485;
-Yes, you can continue to work up to 240 days before the H1 extension is approved and legal stay unless the H1 petition is denial.
我公司律师说是180天。我糊涂了,到底是240天还是180天,请大师解答,并给出处。
另外,是合法居留,同时也是合法身份?
2. 由于没新的H-1B和H-4,如何填相关的内容?
填已过期的H-1B和H-4。
-Fine and provide the H1/H4 extension receipts for the I-485 filing.
3. 我孩子20岁,在加拿大读大学。我们申请I-485时,她不可能在美国;或在递申请后必须到加拿大学校读书。她是否被视为自动放弃移民资格?有何种方法可以补救?
可以现在填I-824吗?I-824与I-485有何区别?有何坏处?
例如是否她可以在2012年5月回美国后(仍未过21岁)再单独递交申请?
她5月到美国公司实习(CO-OP),可能改成 TN 或其他签证,有何影响?
-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