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多次入境签证到明年8月有效,他去年9月来的,到2月离境;因为国内没有人照顾,所以希望能够回去之后一星期马上回来。我的理解是,这个理论上是允许的,但是第二次入境时候,居留时间应该是由移民官说了算的,所以没准,也可能给半年,也可能一个月。网上我查到的信息就这么多,很好奇有没有朋友实际操作过,第二次入境时候,移民官给了多久的期限?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