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EAD/AP申请已经于1月10号交到USCIS, 但副申请人的H1本月22号到期,估计H1失效后需要1~2个月才能等到EAD批复。现在副申请人的雇主建议先用1.5个月的vacation time, 这样基本上工资照发了。但是,我觉得这算不算非法工作呢?如果在这1.5月中不拿工资,EAD收到后补发,是不是也不太合适?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