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F2A,即绿卡的配偶。2010年12月递交的申请。2011年12月收到I-130补材料通知。2012年1月22号收到I-130被批准的通知,随之而来的还有I-485表格。老公觉得我的优先日期还没到,应该不能递交I-485,但是自己并不确定,就打电话给移民局问,接电话的小姐说,我身在美国,可以递交I-485。(另外,不知道是否跟老公正在申请入籍有关系?老公已经打过指纹,现在可能在背景调查吧。按照半年的入籍过程来推算,老公应该在5月份可以拿到公民纸了。我们原来是打算老公拿了公民纸之后,立刻为我的身份升级,变成IR1,同时递交I-485申请。)现在移民局接电话的说,可以现在就递交了,我们有些搞不明白了。
我还是更相信这里的PJIANG 和8大师,所以想来这里问问。我是否可以递交I-485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