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我的继母(08年初结婚,办了婚礼有照片,但是没有领结婚证,亲妈在06年初没了)来美探亲+旅游 两个月。结婚证肯定是不领的,这个原则二老是坚定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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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pjiang老师的帮助,您给的建议,我最后思来思去,没有采纳,我还是将她视作生母来准备材料和面签的。因为如果说她是我父亲女友的身份,我想她肯定会伤心的。还好这次两全其美~~ Anyway,谢谢您的帮助,我把签证结果发到版上来,仅供参考(版上有多位和我一样的问题,但是都没有反馈签证结果上来,我来开个先例)
我就是按照 将继母视作生母来准备材料的。签证官压根没问结婚的事。
只问了三个问题:
你们的儿子在美国做什么?
你们去美国做什么?
去多长时间?
签证官看了我 给签证官的信,里面我陈述了继母事实:
She is my stepmother. She married my father in January 200X. Personally, I do not like to use the term “step” since she is really very nice person and we have always gotten along very well. I would appreciate if you would understand it.
总体看来,签证官好像不怎么care 他们结婚不结婚,唯一原则,就是他们得按期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