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EB-2的PD 5/14/12,(VISA BULLETIN 已到5/1/12). 140已批. 第七年H-1B于5/18/12过期.
本人律师建议如下:
为防止工作签证GAP, 要加急办理H-1B延期, 这样一来能保证在3月份拿到3年延期, 二来能保证H-1B的连续性, 因为即使4月1日能提交485, EAD 也不可能在5月18日之前拿到.
请问律师的说法对吗?
我自己认为如果不用加急办理, 提交129以后就应该不算有GAP了, 虽然有可能拿不到3年延期, 但一年的延期也能拖到绿卡批准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