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申请EB2绿卡,在别的州工作, 我和孩子在另一个州,今年一月份已递交485, 他想回到我们和孩子所在州WORK AT HOME。 但他们公司的律师说最好6 个月内不能变工作地点。 请问如果回来是否会被AUDIT? 如果485递交满6个月以后绿卡还没有批准,是否就可以换工作地点?还是得等绿卡批准以后才能换工作地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