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海岸学校做part-time,一周7小时。我在西海岸做full-time,一周40小时。上移坛问过三次可不可以同时做工拿两边的钱,都说是合法的。但这现在移民局官员指定要来这么大的学校专门来见我一个人,我就总觉着我可能是什么地方做错了吧?!恳请高手们指点!我有没有做错什么啊?!
我明天该怎么见移民局官员?我可是人在五千里之外啊! 生活怎么这么煎熬啊?!
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