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各位老师
老婆农村在家出生无医院纪录。三岁时全家就移民了欧洲。父亲名字还有变动。
现在能找到老家村委会开个出生证明。但是公证处死活不认,因为据说他们查不到老婆的资料。
公安局户籍科可以调出当年全家户口。可是因为老婆父亲名字变动,公证处又不认。
我心里有几个方案
1. 在中国驻欧洲大使馆出证明老婆父亲曾用名=现用名,然后叫公证处用现用名出公证。(缺点:不一定能拿到曾用名证明,花时间也长)
2. 拿来村委会证明自己在美国公证(缺点:移民局可能不认)
4. 让当地政府出证明说出生证UNAVAILABLE,原因就说是超生未报户籍再加上年幼就移民出国。(缺点,有没有成功案例?)
大家老师们觉得哪一条比较可行?总之是难办得很。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