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owloon2012-05-06 07:15:49

本人为在美国的H1B,由于种种原因无法通过公司提出EB绿卡申请,一年半以前父母通过其他子女取得绿卡后为我递交了I-130亲属移民申请,主申请人是父亲,现在还没有批准。现在他们都已经入籍,如果考虑将案件从FB-2B转为FB-1并Carry Over之前的优先日期,需要如何操作?是等之前的I-130批准以后,以现在公民的身份再提交一份I-130,在I-130首页上注明"Case for Priority Date Carry Over"并附上已批准的I-130吗?看到很多案例因标注不清申请被退回,具体该如何标注呢?另外,这第二份申请还是要再交一遍申请费的吧。还有就是如果Carry Over成功的话那么收到的Receipt上标的就是上一份I-130的优先日期了吧?

另外还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我的父亲目前查出患有癌症,为避免申请过程中出现意外,第二次可以由我的母亲为我提出申请并Carry Over以前已批准的由父亲为我提出的I-130的优先日期吗?

情况有些复杂,谢谢您的回复。

8632112012-05-06 16:40:18
回复:关于亲属移民I-130的优先日期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