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两位老师一个L-2延期及工卡延期的问题:
我本人02/2010用L-1到美国,I-94到期日是09/30/2012;
我老婆是06/27/2010年用L-2身份进入美国,I-94到期日是06/26/2013;
2011年我老婆申请了EAD,过期是和我的I-94一样是09/30/2012。
我今年回国了一次,拿了新的L-2进来,I-94过期日是05/24/2015,现在我要给老婆延期L-2和EAD,我准备在USCIS网站直接一起e-filing I-539/I-765,请问我应该在大概什么时间开始提交申请比较保险能够在9/30/2010前批复下来?
我有个不明白的问题:我老婆的I-94到期是6/26/2013,而我上次的I-94到期是09/30/2012,这次新I-94到期是05/24/2015,那我在写I-539的时候,我老婆的过期日到底应该是是写9/30/2012还是06/26/2013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