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实际居住地址没有改变,但是邮局在我们的信件上更改了街道的名字(我们的邻居也被要求更改),我们准备通知移民局更改地址。但是,我们的孩子昨天把绿卡弄丢了,现在需要补发绿卡。请教各位老师:我们能否同时申请更改地址和补发绿卡?如果不能同时进行,我们应该先做哪一个?我们申请补发绿卡时应该用新地址还是老地址?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