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给我妈申请绿卡,在填写表格864, 我的个人收入达到了贫困线的要求,按照填表指南的意思,我就不必再列出老公的收入了(如果列出他的收入,那么他必须要填写864a)。
我的问题是“tax return"一项,要求填写“my total income" which is the adjusted gross income on Form 1040.我和老公的tax return是一起报的。那么这项,我应该只写自己挣的数目,还是填两个人的总收入?如果填2个人的收入,是不是必须让老公填写表格864a
说的很罗嗦,请原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