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初递交的485,排期是08年12月,申请类别 NIW。 今年3月拿到ead,准备用ead找下一份工作。
我现在的工作签证是到9月30号。 可是下一个工作的开始时间是10月8号。 也就是说,中间会有一周的gap。 我下一份工作用ead。
请问这样子合法么?还是必须在10月1号开始工作?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