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老师关于DIY EB1B的问题
我的情况是:去年请某著名律师办EB1A被拒,现在刚刚找到permanent工作在州立大学做research faculty,学校政策允许自己找律师办EB1B。我的文章引用审稿都还不错(20篇文章120引用100审稿),而且以前EB1A的推荐信等材料非常好,尤其是我从这个论坛学了很多,重新找律师没有什么必要。我想请教各位老师:自己改petition letter,学校签字后,不用律师DIY办EB1B,不知道是否有可能?
除了I-140和petition letter需要学校HR签字,job offer letter和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需要学校提供之外,还要有那些必须需要学校签字或提供呢?ability to pay还需要学校提供吗?
另外,对于EB1B申请,个人可以申请I-485吗?是否只要拿到I-140申请收件确认(也就是I-797 Receipt Notice)复印件和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就可以自己申请I-485。这个理解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