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1.我妹妹似乎是要提供她的出生证中英文公证书,还有我自己的出生中英文公证书,请问是给移民局上交copy 件还是公证书的原件啊? 我的出生公证手里就一份,所以要是必须是原件就还得再办去。。。用工作姐妹亲属关系吗?
2.因为排期要11年左右,要是在这期间她想来美国旅游用啥签证啊?有问题吗?难道就为申请绿卡,11年都不许来美国旅游?确实有移民倾向,但旅游时不想移民,等排到队时会移民。。。
3. 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都想给他们办,知道是要分别交两份申请。但是,是两份申请(I-130)同时交上去还是先交上一份? 等移民局审核后正式排上队再交第二份申请?怕同时交两份移民局不批。。或遭刁难。。。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