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h1b,今年9月,我修产假,10月1号h1b过期,公司糊里糊涂,没有时间把我的h1b extension弄好,当时来不及了,只有在9月30号临时帮我file了h4。
11月9日周五,我的h4转回h1的case寄出
11月12日周一,USCIS放假,老公去公司上班,被告知当天layoff
11月13日周二,USCIS的receipt notice
11月23日,我的case,USCIS给了RFE,要求证明老公的legal status through 11/13
这就出现了一天的gap,老公12日被layoff,但是uscis要求证明到13号,他的最后一张pay stub 是20日。
事情是律师经手在办,她要求实话实说,附上老公的termination letter以及pay stub,并会附上其他说明材料,希望打动USCIS,批准我的h1b。她对这个case也不是特别有把握,但是不愿撒谎,说是以后万一被发现,我们会很麻烦。
请老师们给点看法,我这case,1天的gap,有机会能批吗?如果被拒了,是不是我们一家就要离境?家里俩娃,大宝不到2岁,二宝才2月,太麻烦了。
先谢各位老师了。